张刚律师(电话同微信:18364167549)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,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刑事库成员,济南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,山东省法律援助刑事库成员,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部长。
对职务犯罪辩护、金融诈骗犯罪辩护、防范经济犯罪、公司合规经营等领域较为专业。法律专业知识扎实、办事认真负责、办案风格严谨、勤勉敬业,责任心强,善于寻求案件突破口,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,高度的敬业精神及良好的执业水准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,
擅长刑事辩护,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非法经营罪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集资诈骗罪、交通肇事罪、强奸罪等案件中均取得过较为成功的辩护。